106學年度嘉義縣私立昇學幼兒園幼兒託藥實施辦法
一、因應內政部兒童局規定,幼兒如需在園內服藥,需事先填妥服藥委託書,以落實託藥制度及提高用藥安全性。
二、若幼兒需在園服藥時,請詳填『幼兒服藥委託書』交給班上老師,如發生任何副作用,請家長自行負責。
託藥的程序:請家長向老師說明以下事項
1.為何服藥
2.何時服藥
3.服藥的藥物劑量
4.服藥時的注意事項(藥物的副作用)
5.如何保存藥物(需不需要冷藏…等)
6.填寫託藥委託書(如附件)
餵藥時需注意的事項:
每次給藥前應三讀五對
☆ 三讀即是:取出藥袋核對託藥單、取出藥包或倒出糖漿時、放回藥袋時;
☆ 五對即是:藥物對、劑量對、時間對、方法對及給對人。
備註:
1. 行政院衛生署建有兒童就醫及用藥安全相關宣導資料,請至財團法人中華景康藥學基金會網站: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ckf8382 參閱。
2. 每學期初於班親會向家長說明「幼兒在校服藥安全須知」,並提供「幼兒托藥委託單」讓家長於需要時使用。
3. 如需連續服藥可將日期填寫由服藥第一日至停藥日,以減少家長不便。
4. 家長若未交『幼兒服藥委託書』給老師,老師無法在園協助幼兒服藥請見諒!
5. 本委託書可影印使用。